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元迪 临沂报道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园林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3月28日,临沂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临沂中心城区园林环卫管理一体化综合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该办法自2022年3月实施,试行一年。
考核对象为各区(开发区)园林环卫主管部门,考核范围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
考核方式分为集中考核和日常考核。集中考核采用专家考核、交叉考核的方式。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考评专家及各区(开发区)城管局等部门、单位专家随机编成考核评价小组,每季度末月对质量考核项目进行现场抽查考核。以考核评价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去掉最低分、最高分)作为考核成绩。日常考核采用平台监管、档案检查、现场抽查等方式。由市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组织成立考核组,每月或每季度对质量考核项目进行考核。由考核组成员共同评议得出考核成绩。
园林环卫管理考核分为园林绿化考核和环境卫生考核两部分。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各区(开发区)上报的道路绿化、公园广场数量、绿地面积等园林绿化基础数据和上一年度内新建并投入使用的公厕、生活垃圾收集站和多位一体环卫综合设施等环卫基础设施工程决算审计价进行核定。每个方面分别考核,考核结果实行100分制,按4:4:2的比例计算考核成绩。按季度汇总成绩,排列名次,其中每季度前两个月考核成绩各占30%,季度末月考核成绩占40%。年度考核成绩取季度成绩平均数。
对于考核结果,公开通报。定期形成中心城区园林环卫管理一体化考核通报,根据考核成绩进行排名。通报定期报送市委、市政府及各区(开发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此外,根据各区(开发区)考核成绩和排名情况,对环境卫生考核项目兑现市级环卫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