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事无小事。郯城公安牢记初心使命“人民公安为人民”,首创“月行一善、情暖郯城”党建品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4月3日,郯城县港上镇村民刘大哥面色焦急的来到郯城县公安局港上派出所报警求助。
据了解,刘大哥的父亲因其年龄大导致经常记不住回家的路。4月2日,老人独自出门后一直未回,当天刘大哥全家出动,彻夜寻找未果,次日一早刘大哥便来到辖区派出所报警求助。看到心急如焚的刘大哥,民警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为其调取监控查询。经过大量监控筛查终于找到,4月2日刘大爷因迷失方向,竟独自步行往郯城县马头镇方向前行。有了线索,港上派出所民警立刻联系县郯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将事情原委告知后,县局指挥中心向各辖区派出所发布了协查通报。
功夫不负有心人,杨集派出所传来讯息,称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高瓦房村路上有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体貌特征与协查通报描述高度相似。最终通过刘大哥的确认,老人正系其走失一天一夜的父亲。
4月6日,刘大哥捧着一面印有“一心为民、排忧解难”字样的锦旗,送到郯城县公安局港上派出所。这一次来到派出所,刘大哥面上没有了焦急的状态,他感慨,“人民警察为人民,是真正为群众办实事的呀!”(张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