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5月29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联合银雀山街道办事处在城邦广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电动自行车集中挂牌、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宣传劝导活动,传递安全文明出行理念。
宣传到位,促推落实
活动中,民警向群众发放倡议书及宣传折页,通过摆放活动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耐心细致的向过往群众讲解《山东省电动车管理办法》、安全骑行、佩戴头盔的有关知识,传递“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理念,让广大群众深受教育。同时,民警倡导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闯红灯、逆行、未戴安全头盔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提升交通安全参与者的安全防护意识,摒弃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租赁头盔,送去安全
在爱心头盔领取点,群众积极踊跃,排队扫码租赁头盔。民警向车主讲解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的重要性,现场邀请车主示范如何正确佩戴头盔,树立“头戴安全盔,安全大意识”的交通理念,提醒车主在骑行时要正确使用头盔。“有时候嫌麻烦就会不戴,以后一定小心至上”“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就是保护你我,以后会从我做起”……一些群众表示以后骑行时一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有的群众一个人申领了5个头盔,表示要回去分发给家人、亲戚和朋友。
靠前服务,快捷便民
活动现场,民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人员积极进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期间,民警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及当面解答等方式,让群众了解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必要性、所需要的材料、办理流程等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同时,民警利用此次契机,结合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再次提醒群众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风险和减轻事故后果。
此次活动,切实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下一步,大队将继续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通过开展“七进”宣传,着力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和规则意识,营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通讯员 王洪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