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消费投诉处置工作,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在深化消费投诉公示的同时,不断提升“诉转案”办理工作力度,增强消费维权公信力和执行力,现公布2起消费维权“诉转案”典型案例,2家企业被依法查处。
临沂商城千禧缘糖果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工单,反映于2022年1月7日在拼多多平台购买的一款“芒果糕软糖”,收到货发现该产品外包装没有中文标签标识,该产品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希望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查处。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整改,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773.91元,罚款18000元。
蒙阴县甜庄水业有限公司无证从事桶装水生产经营活动案
基本案情:蒙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工单,反映蒙阴县甜庄水业有限公司无证从事桶装水生产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库房内存放有206桶罐装好的桶装饮用水,当事人无证从事桶装水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没收当事人生产的桶装水206桶,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