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违法车辆
8月16日上午11时40分,按照“打非治违”工作部署,临沂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直属大队三中队执法人员在清河南路市妇幼保健院滨河院区附近开展非法营运集中整治,按规定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执法检查。当事人不仅拒不接受检查,还冲撞执法车辆,严重妨碍了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最终被现场制止并予以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将当事人扭送至公安部门处理。经调查取证,公安部门认定当事人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属实,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并根据执法车辆受损情况予以赔偿。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同时,执法人员查明,当事人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系擅自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对违法车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市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对该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通讯员 王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