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马琳 通讯员 张忠山 顾华倩 临沂报道
被执行人不仅不还钱,居然还伪造转账记录,想蒙混过关。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朱某安作出拘留15日、罚款2万元的处罚。
朱某安曾向朋友朱某源借款5万元,后因朱某安迟迟未还,被朱某源诉至临沭法院。经调解,朱某安分两期返还本金及利息;可朱某安并未按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朱某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杨玲多次督促被执行人朱某安还款,“我马上履行,马上还!”协商时,朱某安再三保证,但到了约定还款时间,朱某安便开始左右推脱、拒不还钱。
令办案人员没想到的是,没过几天,被执行人朱某安突然发来了转账记录,“钱已给了3万元,是用手机银行转账的,剩余的今天晚上就给他,我有银行转账截图,我发给你看看。”
本以为这起案件顺利执结了,可等执行干警联系申请人朱某源时,他却称没有收到汇款。杨玲再次联系朱某安,面对杨玲的询问,朱某安辩称,“是朋友帮忙转的帐,这应该是出现了延迟到账的情况,不要着急,再等等。”
可到了第二天,申请人朱某源查询了银行卡里的余额,发现钱还是没有到账,于是急匆匆地给杨玲打来电话,询问缘由。
没收到3万元转账,那这转账截图怎么来的,一边是被执行人坚称已转账3万元,一边申请人则说未收到执行款,执行干警到底该相信谁呢?
为了弄清楚事情真相,临沭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朱某安传唤到执行局说明情况。当执行干警杨玲提出查看转账记录时,朱某安谎称手机没电关机了;面对执行干警的再三询问,朱某安又改称是其朋友帮忙转的账,但转账的3万元被朋友“撤回”了。
面对朱某安的满口谎言,杨玲严正警告其扰乱司法秩序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律的威慑下,朱某安这才承认发给朱某源以及执行干警的转账截图是他用网上搜来的转账截图合成的。临沭法院当场对被执行人朱某安依法作出拘留15日、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在此,临沭法院提醒广大被执行人,依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逃避、规避、妨碍、抗拒执行,甚至“动歪脑筋”“钻法律空子”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到头来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