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宋晓豪 见习记者 张晨曦 通讯员 张龙 临沂报道
时值初秋,天干物燥,郯城县归昌乡驻地南侧一草场内,深夜中突燃熊熊大火,两公里外都能看到火光。
2022年8月15日23时52分,郯城县归昌乡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归昌乡驻地南侧一草场内失火。派出所值班民警张永、付月阳立即到达现场。经了解,现场系归昌乡陈先生经营的一处草场,草场内存放大量小麦秸秆,起火点位于草场东南角。因火势较大,处警人员难以靠近。张永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向乡政府及县局领导汇报。等侯119赶赴现场之时,乡政府调派的五台挖掘机及时赶到现场挖掘防火沟。夜色中,消防车、挖掘机经过10余个小时的努力,终将火势控制住。再次向陈先生了解情时,得知草场无人员作业且起火点周围无电源等可能引发火灾的电器、电线等物,张永敏锐地怀疑可能系人为纵火。
消防人员和民警立即启动现场火灾事故调查。经对火灾现场勘察和调取草场及周边监控分析,民警发现当日23时许,一个身影翻墙进入草场,身影翻出后不久草场内即燃起大火。由于侦查条件限制,民警当场没能锁定嫌疑人身份。郯城县公安局党委对火灾事故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现场勘验、分析研判、摸排走访,经过4个多小时的努力锁定归昌乡的梁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依法对梁某实施传唤,在证据和事实面前,百般抵赖的梁某低下了头。
经查,梁某与陈先生有过合作经历,因在今年的草场经营竞标中梁某未能如愿,遂心中产生怨恨,决定放火烧掉陈先生草场。于是选定15日晚利用夜色掩护,穿戴其家属的裤子和帽子翻墙进入草场内纵火。陈先生自述火灾至其损失达60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郯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月30日上午,受害人陈先生手捧绣有“神速破案显神威,人民警察为人民”字样的锦旗交到民警手中,感谢县公安局民警艰辛付出快速抓获犯罪嫌疑人,还原了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