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记者从临沂市“一老一小”服务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对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落实国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为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临沂市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快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对托育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对产权属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的、位于临沂市辖区内的闲置用房,向托育机构出租减免租金总额的25%。支持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已累计申请项目22个,补助资金5544万元,用于托育服务项目建设。
同时,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出台《临沂市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实施方案》,支持现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在满足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科学规划设置,创造条件增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为居民提供方便、安全、质优、价廉的托育服务。探索家庭托育点建设,为居民提供“家门口的托育服务”。打造服务样板,加强示范引领作用,规范行业服务标准,带动全市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