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利用缉查布控系统,通过分析判断、视频追踪,在汪沟镇西中环与汶泗路交会路口将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车牌号为鲁QG***G的成功查获,及时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10时20分,直属三大队汪沟中队查缉布控系统发出预警:一辆正在振兴路行驶的车牌号为鲁QG***G的轻型货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接到预警后,直属三大队汪沟中队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行驶轨迹进行分析,调取该车视频沿线进行追踪,锁定车辆位置,设卡进行布控,最终执勤民警在西中环与汶泗路交会路口将该车及驾驶人迟某成功查获。 经查,鲁QG***G的轻型货车强制报废期为2017年9月30日,早已达到报废标准,同时,民警发现驾驶人迟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将报废机动车进行暂扣,同时对迟某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讲明无证驾驶车辆和驾驶已达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的危害,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通过教育,迟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接受处罚,今后一定守法出行。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无证驾驶因缺乏专业的驾驶技术培训和考核,不具备安全驾驶能力,驾驶车辆行驶中,如遇到突发情况,往往会惊慌失措,处置不当,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且报废汽车存在严重交通隐患,因机动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技术性能差,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大大降低,安全隐患随时存在,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安全。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辛。(通讯员 刘珂剑 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