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泉源镇夹埠社区法治副书记李鹏飞将300亩机动地发包竞标项目合同送到了镇司法所。经审查,该合同的签约主体、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均符合法律规定,但存在一些细节表述问题。在司法所的指导下,对合同进行了规范和修改。李鹏飞说:“有了司法所的把关,这合同签起来更放心了。”在郯城县,村里签合同前先拿给司法所把关已成为一种自觉。
为加快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进程,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助力乡村振兴,郯城县着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新格局。5月23日,郯城县出台《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责任体系》,实现了县、乡镇、村居合法性审查三级全覆盖,持续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层治理新样板。
郯城县对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时限、方式、内容等进行了全面规范,为合法性审查掌好了“方向舵”。成立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合法性审查人员库,形成以司法所为主导、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共同参与的合法性审查队伍。目前,全县13个乡镇(街道)均已成立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配备119名法治联络员,126名法治副书记,616名法治召集人,1147个法治活动小组。各乡镇(街道)明确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以及其他涉法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事项范围。制定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合法性审查意见登记表、工作流程等各类文书模板,以流程清单化助力审查高效化。明确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经费投入,保障审查工作正常开展。强化合法性审查档案管理,严格实行“一文一号一卷一档”,确保全部档案实时查询、动态跟踪、责任倒查。通过一系列保障措施,保障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6月26日,庙山镇合法性审查小组,对新城村与张某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审查。经审查,该合同的订立缺乏法律依据且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经审查小组的严密审查,该合同不成立,及时挽回了村委可能产生的集体财产损失。据统计,自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已有效解决合同纠纷100余起,有效规避了矛盾纠纷。
目前,郯城县各乡镇累计审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28件,审查招商引资、道路硬化、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项目合同183件,协助社区(村居)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审查修订合同375份,出具审核意见书500余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120余条,实现了合法性审查外溢效果和经济效果,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了又一道“防火墙”。
(杜娟娟 赵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