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因素,费县财政部门积极应对,扛牢民生保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政策包”,打出“组合拳”,以稳民生为基点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加大公共投入“聚民心”。设立就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县级就业专项资金预算200万元,统筹用于各项就业支出;安排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预算300万元,保障农民工工资应急支出;安排“三支一扶”经费900万元;加强就业服务保障。继续把促进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资金投入,实施更加积极和更高质量的就业政策。2022年安排劳动监察工作经费10万元、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经费20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运行经费30万元,用于强化稳定和扩大就业监察保障力度;加强特殊群体就业保障力度;安排“共享阳光·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预算资金10万元,强化残疾人群体就业资金保障力度;及时下发退役军人部门创新创业和困难帮扶资金,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全面落实提标政策“稳民心”。民生政策提标,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提标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580元提高到610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由每人79元提高到84元。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提高10%,其中,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29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38元;将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89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68元;相应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提升了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关爱弱势群体“暖民心”。上半年拨付城乡低保资金 3773万元、特困人员供养及护理资金202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141万元、经济困难老人补贴352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527万元,拨付居民医疗特殊群体代缴费及居民医疗财政补助3370万元。为全面做好居民医疗保险特殊人群代缴费工作,费县财政全面筹划,既做好特殊人群代缴费预算工作,又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目前,该项目工作已顺利完成,共计完成代缴费3370万元,有力保障了相关人员的居民医疗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