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财政局发布发布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填报说明,确保今年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顺利完成。
详细填报说明如下:
一、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一)基本信息
个人注册时填写,确保与个人身份证信息一致。社保缴费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的,上传单位盖章的情况说明。
(二)申报信息
“申报年度”选择“2021”,“申报级别”选择“正高级职称”,“申报系列”选择“会计专业”,“申报职称”选择“正高级会计师”,其他信息根据个人情况据实填写,另外注意“申报单位”名称为法定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
(三)学历信息
“全日制学历”是指国民教育系列的普通全日制教育的学历,“评审依据学历”是指参评高级会计师所依据的学历。全日制学历、评审依据学历可为同一学历,也可不同。
“毕业院校”名称与毕业证书上院校所盖公章一致;“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为准;“学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没有的选择“无”。
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
中央党校学历,选择“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央党校大专”;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学历,选择“省委党校研究生、省委党校大学、省委党校大专”。
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选择“省业余大学、省业余大专”。
(四)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
“职称级别”选择“高级职称”,“职称系列”根据选择“会计专业”,“现专业技术职称”选择“高级会计师”,其他信息根据个人情况据实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获取时间,以证书所列时间为准,证书上同时具有“批准日期”和“发证日期”的,以批准日期为准。
另外注意“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称的时间,“聘任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2021年12月底,以整年计算,例如:聘任时间为2014年1月,聘任年限为7整年,在“聘任年限”填写数字“7”;没有聘任的不填写。
职称只填评审依据职称,不要多填。
(五)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
“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与任职单位一致,填报正式文件任命的行政职务,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正式任命文件或会议纪要。
(六)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信息
填写近5年(2016-2020年)考核情况信息,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正式的单位考核表。
(七)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2017-2021年)
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情况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提取,每年一条,多余的删除;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情况由申报人员填写。
(八)工作经历(不超过6条)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应填写简洁规范的名称,如“会计”、“财务管理”、“财政”、“税务”等。
(九)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
填写受聘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包括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和其他等5类,共限填15条。各项内容必须符合《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内容,禁止填报不符合条件的内容,填报时要严格分类填写,避免出现各类内容混填的情况。
1.受奖情况填写代表个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奖项,参考《标准条件》中的第六条(业绩与成果),“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为第2位的,填2/3,依此类推。奖项需上传获奖项目具体内容,不得仅上传证书。
2.课题需与会计工作相关,要有结项证明。
3.专利需为会计相关的专利,不含转让的专利。
4.论文和著作指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后的论文、著作、作品,参考《标准条件》中的第六条(专业理论水平),不得上传用稿通知。“时间”填写期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期刊或出版社”填写期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页数。如“论文:《信息技术条件下的会计实时控制》P35”。“位次”的填写与奖励位次的要求相同。
5.本人执笔制定的制度、办法等业绩成果应由单位附说明,证明由本人制定,并将主要内容合并页面上传,不得仅上传封面。应在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其他”项中上传。
上传的证明材料如有多个页面的,应合并扫描为1个文件上传。论文材料应上传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和互联网搜索的数据库检索页,不得仅上传封面、目录。附件大小1M以下,jpg或pdf格式的正面清晰照片。
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十)现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
填写取得中级职称后的工作业绩,字数上限为1200字,并在承诺语后签名。
(十一)参加何种学术团体并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据实填写,没有参加学术团体、社会兼职的填写“无”。
二、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扫描上传《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一)“单位(盖章)”填写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加盖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
(二)“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是指本单位组织推荐时,成立的7人以上推荐委员会成员人数;“被推荐申报人数”是指此次被推荐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数。
(三)“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单位领导”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均需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单位账户。单位审核通过,上报申报人员信息时,需选择申报人员状态为“申报结束”方能上报。
(二)学历证书应上传原件,如原件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海外留学人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上传到“上传其他证明附件”栏。
(四)人事档案委托代管的,应在“档案托管单位”栏填写法定全称。
(五)评审表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空置。
(六)表格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两者皆备,缺一不可。
(七)申报系统中填写的内容,均应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传不全或申报内容填写不全的,由申报人员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八)申报系统上传的证明材料,图像应清晰完整,不可颠倒。涉及多页的,应扫描或用图像软件合成在一页上。
(九)联系电话应填写准确。
(十)具体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请参考《山东省会计人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需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时间:9月22日至10月8日(工作日)。评审表可在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盖章,并统一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
报送地点:兰山区孝河路79-1号1106室。
联系电话:8113115。
有关评审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临沂财会信息网(http://czj.linyi.gov.cn/ckxxw.htm)查询。
临报融媒记者 宋波 通讯员 王靖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