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新闻网讯 10月22日下午,郯城县公安局新村派出所举行退赃大会,民警将追回的4万元现金全部返还给受害人刘某。“俺现在非常激动,感谢派出所民警帮我追回了4万元损失,太感谢你们了……”刘某难掩内心的激动,对着民警不停地道谢。
据办案民警介绍,2020年8月25日,刘某经朋友周某介绍认识了陈某。陈某自称经营一家饭店,现急需资金周转,并许诺以高额利息作为回报向刘某借钱。刘某见有高额利息,又是经朋友介绍认识,便按流程留下陈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一辆品牌汽车行驶证复印件作为抵押。
刘某分2次借给陈某共计4万元。到了约定还款的日期,刘某联系陈某还钱,陈某却寻找各种理由一再推脱还钱。无奈之下,刘某根据陈某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找到其居住地址,却被告知此地没有陈某这个人。“糟了,被骗了!”此时,刘某如梦初醒,于是赶紧来到新村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警后,新村派出所立即联合刑警大队展开调查。通过侦查,民警迅速锁定了嫌疑人周某、颜某和袁某,并依法实施传唤。经讯问,周某、颜某、袁某3名嫌疑人交代,他们合伙谋划,将袁某伪造成“陈某”,假装借款实施诈骗。
原来,颜某、周某和刘某之间有过借款来往,3人因利益分配不均产生了罅隙。周某、颜某便产生报复刘某的想法,于是2人便伙同袁某伪造一张“陈某”假身份证等信息,设下了这个骗局。
目前,嫌疑人周某、颜某、袁某因涉嫌诈骗罪均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临报融媒记者 朱武涛 通讯员 杜从俊